當前位置: 首頁 > 底部導航

字體: [ 小(xiǎo) ]

就業保證

發布日期:2023-06-30浏覽量: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guān)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zhī)

豫政辦〔2023〕29号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guān)于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ān)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zhī)》(國辦發〔2023〕11号),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就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有關(guān)事項通知(zhī)如下(xià):

  一、激發活力助力企業穩崗擴崗

  (一)加強對吸納就業能力強企業擴崗的政策支持。及時梳理本地用工規模較大、帶動就業能力強的用人企業,确定重點企業名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yuán),提供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等就業服務。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fàng)條件的前提下(xià),運用“直補快辦”等模式,一攬子兌現(xiàn)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穩崗擴崗服務和貸款業務。在中國銀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不低于200億元穩崗擴崗專項貸款額度的基礎上,鼓勵更多金融機構以更加優惠的貸款利率、更高的貸款額度爲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範的實體經濟和小(xiǎo)微企業發放(fàng)貸款,支持其穩崗擴崗。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xià),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确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爲符合條件的小(xiǎo)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xiǎo)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态等特色經營。對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實行财政全額貼息,除中央補助外,由省與市、縣級按1∶1比例分擔。将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範圍,2023年全省新增發放(fàng)創業擔保貸款120億元以上。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創業擔保貸款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間不予貼息,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财政廳、商務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技能培訓支持力度。提升“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質效,适應數字河南、健康河南、制造強省等建設和産業發展需求,以先進制造業、現(xiàn)代服務業和高附加值農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爲重點,以“河南護工”“河南碼農”等10個省級人力資源品牌建設爲抓手,2023年完成各類職業技能培訓300萬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00萬人以上、高技能人才80萬人以上。積極推動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大規模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充分利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fèi)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shū)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shū)的參加失業保險1年(含)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yuán),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不分級或未明确分級的統一爲1500元的标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财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yuán)或裁員(yuán)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xià)的參保企業裁員(yuán)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xiǎo)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fèi)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财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分類施策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六)加大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促進力度。全面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zhī)》(豫政辦〔2023〕17号),實施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323”計劃,即企業吸納30萬人以上、政策性崗位招錄(聘)20萬人以上、靈活就業及自主創業30萬人以上。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計劃”“百萬崗位護航計劃”,開展高校書(shū)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實施“大學生鄉村(cūn)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cūn)醫生執業注冊政策。對到縣(不含)以下(xià)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yuán)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lí)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并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fèi)的,按規定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财政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轉移就業和返鄉創業支持力度。健全省内外勞務協作機制,開展“豫見(jiàn)·省外”系列活動,深化“1+6省際勞務協作聯盟”合作,提供“一對一”“點對點”精準服務,2023年新增農村(cūn)勞動力轉移就業40萬人。推動豫商豫才返鄉創業,确保返鄉創業優惠政策應享盡享。評選認定一批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縣、示範園區、示範項目,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補支持。選樹(shù)“返鄉創業之星”,每人獎勵1萬元。舉辦“鳳歸中原”返鄉創業大賽,2023年新增促進返鄉創業15萬人。(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财政廳、農業農村(cūn)廳、鄉村(cūn)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困難人員(yuán)就業幫扶。提升就業困難人員(yuán)精準化幫扶能力,及時将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符合條件的人員(yuán)納入援助範圍。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積極開展就業創業培訓,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xiàn)就業的,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安置,确保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就業。落實最低生活保障邊緣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yuán),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并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fèi)的,按規定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開展脫貧人口就業幫扶示範創建活動,評選認定一批脫貧人口就業幫扶示範點,确保全省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務工規模穩定在210萬人以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财政廳、農業農村(cūn)廳、鄉村(cūn)振興局、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障困難群衆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yuán),做好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fàng)工作,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fèi)(含生育保險費(fèi))。将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yuán)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及時啓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标準與物價上漲挂鈎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衆足額發放(fàng)物價補貼。(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财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組織實施

  (十)強化組織領導。将就業工作納入省政府督查範圍。各地、各有關(guān)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就業責任,細化各項政策措施,定期調度各地就業工作進度和政策落實情況,确保全省城鎮調查失業率保持在5.5%左右,城鎮新增就業110萬人。各地在政策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和經驗做法,及時報有關(guān)主管部門。(省各有關(guān)部門和單位,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經辦服務。各地要持續優化經辦流程,加快推進網上辦理,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擴大和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規範資金管理使用,嚴格履行程序,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優親厚友(yǒu)等違法違規行爲,保障資金安全規範有序運行。(省各有關(guān)部門和單位,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宣傳解讀。各地要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分類梳理面向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困難人員(yuán)等不同群體和經營主體的政策舉措,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cūn))。創新政策宣傳方式,拓寬宣傳覆蓋面,提升政策知(zhī)曉度,穩定各方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省各有關(guān)部門和單位,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6月30日


上一篇:招生簡章
下(xià)一篇:單招報名